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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相关学院废旧气体钢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共同协商,拟对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环环境学院存积的39个废旧气体钢瓶予以处置。资产报废明细详见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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