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工作进一步发展,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工作安排,拟对各学院2012、2013年度实验室工作进行考核。特通知如下:
1、提交材料。各学院提交2012、2013年教学实验室实验室工作报告(《湖北大学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报告》样表在国资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各学院必须将材料纸质档(一式5份)盖章后于12月25号前交到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612办公室,电话:88662622)。
2、考评。学校组织评委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考核,对于实验室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将奖励一定额度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1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学术研讨会征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湖北省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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