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让全校师生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现就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的通知》要求,此次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3日-2月16日,共35天,假期时间较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专班,放假前对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相关部门。
二、主要工作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
教学实验室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放假前,各学院要对每间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危化品进行一次盘点清理,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实验室要断开水电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封条在综合实验实训大楼521室领取)。
(二)科研实验室安全
各学院要特别加强假期对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监督,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制,假期指导老师不在期间,禁止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2.严格排查危化品存储隐患,做好出入库登记,确保管制类危化品不私自存放于实验室。
3.全面排查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必须按规定配备气瓶柜和支架,确保用气安全。
4.要做好日常巡查,杜绝使用违规电器取暖、烧水、煮食物等,严禁在实验室过夜。
(三)学校督查抽查
学校将由保卫处、国资处等部门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于放假前就危化品、压力容器使用场所及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做好信息报送
寒假期间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有活动安排的,请各学院将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涉及实验室及责任教师等相关信息汇总(格式见附件),于2020年1月9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实验实训大楼521室(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88665653)、电子版发送至2286716066@qq.com邮箱。
附件:2020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
附件:
2020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房间号
活动内容
开放起止日期
晚上是否开放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责任教师
责任教师手机号
备注
上一条:校领导深入学院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下一条:学校启动2019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