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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近期,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按照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重点研究实验室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

2.项目申报由负责人所在高校组织,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我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4.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工作人员,鼓励管理人员申报和合作研究。

5.每人限报一项课题,有研究会批准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申报的研究项目,在省研究会评审过程中及立项之后,均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及立项资格。

二、评审立项

1.省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研究方向设立A类和B类项目若干。

2.项目如涉及两所及以上高校联合申报,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申报。

3.研究会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立项之日起1年。

4.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精神,省研究会立项的项目将择优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

三、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后,汇总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10日,过期不予受理。《项目立项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万卫红老师(实验实训大楼520室,电话:88665653),电子版发到邮箱:350765810@qq.com

附件1: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

附件3: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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