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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征集大型仪器设备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工作,现面向各单位征集技术专家库人选,主要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立项论证、设备技术验收、共享管理、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审核把关和建言献策。校内和校外专家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设备论证验收等相关工作,能够科学公正和廉洁客观地履行职责。

2、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资产、设备、招标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多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大仪设备及其开发原理、技术使用和运行管理。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敢于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完成相关咨询、论证和验收等工作。

4、校外专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为国家或省市各级人才入选者或平台中心负责人。

二、征集程序

1、个人申报。请校内外有意向的专家学者,分校内和校外分别填写《湖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技术专家推荐信息表》进行报名。

2、单位推荐。校内外专家分别与所在单位或联络人联系,经单位资格审核后,以单位集中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3、学校审核。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我校仪器设备咨询专家库,专家库人员名单将以网站公告的形式公布。

三、相关要求

1、今后我校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评审、论证、验收、处置等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产生,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做好校内外专家推荐工作。

2、为确保不同学科专业的仪器设备均有相应专家把关,各理工科学院需提供本单位至15%的专职教师任校内专家和5-8名校外专家,文科类学院提供本单位至少5%的专职教师任校内专家和1-3名校外专家。校内设备相关综合管理部门择优推荐至多2名专家。

3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专家库成员,对长期不参与相关工作的专家将予以清退。

四、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621日前将《湖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技术专家推荐信息表》签字盖章后(附件1)报送至实验实训大楼523办公室,联系人:李俐,电话:88666528,电子档同时发送到407826687@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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